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7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等专业职称评审方式的通知》(深人社发〔2023〕2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落实优化我评委会建筑工程(建筑岩土、暖通、燃气)专业的职称评审方式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专业和级别:建筑工程(建筑岩土、暖通、燃气)专业初、中级职称。
(一)全市不再统一组织建筑工程(建筑岩土、暖通、燃气)专业初、中级职称专业知识考试。申报人直接按照我市年度职称评审通知要求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评审。申报时间以我市年度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时间为准,请关注人社局官网http://hrss.sz.gov.cn/tzgg/。
(二)已参加2021年及2022年上述职称专业知识考试且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保留三年有效期并作为相应专业职称评审重要依据,2021年考试合格的可继续用于申报2023年度,2022年考试合格的可继续用于申报2023、2024年度职称评审。
(三)《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深人发〔2006〕27号)同时废止。
2023年起,申报所有专业均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评审费。
(一)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
(二)申报初级职称的评审费:280元/人。
(一)受理申报评审材料: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一般在第4季度发布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次年1月-3月开展职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以我市年度职称评审通知为准。
(二)缴费截止时间:一般在3月份,具体以我市年度职称评审通知要求的统一时间为准。
(三)申报途径:与所有申报专业一致,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评审(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type),点击“专技人才”—“深圳市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申报。
(四)开展评审:职称以评审为主,在受理材料结束后,依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统一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会召开时间通常为4-6月份。
(五)评审组织结束后,由申报单位和协会分别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将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信息报送市人社局统一进行评后复核工作。
(六)一般7-8月份会陆续发放职称电子证书,8-9月份印制和发放评审表。
(一)服务热线:83786890、83786581、83786880,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评委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20楼2001(09)。
(三)网址:http://www.szjs.com.cn/
附件:《退付申请表》